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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板 板 規 V4.6 2024/07/02 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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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文規範與分類總則 ----------------------------------------------------- 2
2. 股票板板規執法範圍 ------------------------------------------------------17
3. 檢舉及申訴辦法 ----------------------------------------------------------18
4. 違規與處分規範 ----------------------------------------------------------20
5. 分身連坐條款 ------------------------------------------------------------25
6. 手機發文注意事項 --------------------------------------------------------27
7. 書籍討論相關規範 --------------------------------------------------------28
8. 禁止招收會員條款 --------------------------------------------------------29
9. 特赦條款 ----------------------------------------------------------------30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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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發文限制與分類總則
發文與推文限制:
登入次數 500 次以上
退文篇數 0 篇以下
標題分類 (直接輸入數字可跳至該頁次)
1-1. [標的] --------------------------------------------------------------- 4
1-2. [新聞] --------------------------------------------------------------- 6
1-3. [心得] --------------------------------------------------------------- 8
1-4. [請益] --------------------------------------------------------------- 9
1-5. [情報] ---------------------------------------------------------------10
1-6. [閒聊] ---------------------------------------------------------------11
1-7. [公告] ---------------------------------------------------------------14
1-8. [創作] ---------------------------------------------------------------15
1-9. [問卷] ---------------------------------------------------------------16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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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規範說明:
本看板分類為 10 大項,
發文前務必參閱各分類規範及板規 4 之規範事項,
若有違規板主將依板規處分,
而其中 [心得] [請益] 等內文可談及標的,
但若涉及未來性的預測或分析有推薦或批判意圖 (含指數類),
請使用 [標的] 分類。
因此標題分類錯誤文章板主群得逕行刪除或依照板規 4 相關條款處分,
或視情況給大S標記要求發文者修正;
特殊情況如該文有保留價值板主得代為修正標題分類。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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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標的]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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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標的:(股號+分類)
2. 分類:多/空/討論/心得
3. 分析/正文:
4. 進退場機制:(停損價位/出場條件/長期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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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使用說明:
股號:包含編號以及市場碼。如 2330.TW / TSM.US / 0941.HK
名稱:正式名稱或縮寫。如 聯電=聯華電子 TESLA=特斯拉 (可使用譯名)
分類:須包含多、空、請益、心得等字詞
例:2330.TW 台積電 / TSLA.US 特斯拉 / 0941.HK 中國移動
說明與發文規範:
1-1-1. 標的之定義:股票、期貨或任何可以法幣交易定價之金融商品。
1-1-2. 凡舉 (1)推薦標的(多、空) (2)觀察標的(心得) (3)想請教買賣點等(討論)
請依範例格式給予之分類內容填寫。 違者板規4-1處分。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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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標的文內容包含對各別標的之預測、分析、價格漲跌或隱含價值討論等,
有推薦、批判或單純討論該標的者,皆適用 [標的] 分類。
1-1-4. 請使用公司正式名稱或簡稱,無故意錯字或取諧音,違者板規4-1處分。
1-1-5. 文章內容需充實內文,多空理由不充實或討論內容空泛者,依板規4-1處分,
嚴重者以板規4-4相關規範處分。
1-1-6. 若有多空等特定方向須有進退場方向。
退場機制未說明停損價位、出場條件或長期投資,
並敘述對應之理由者,板規4-1。
1-1-7. 凡具有1-1-3之推薦意圖或喊盤效果之回文,受1-1分類之規範。
1-1-8. [標的] 文分類 多/空/心得 類禁止自刪與大幅修改內文,
單純請益或討論不在此限。違者水桶七天。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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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新聞]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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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連結:※過長無法點擊者必須縮網址
原文內容:
心得/評論:※必需滿 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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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與發文規範:
1-2-1. [新聞] 分類為提供資訊之流通為目的,尊重智慧財產權
發文時需使用原新聞標題、並依格式填寫新聞來源,轉錄網址、記者或部門。
違者板規4-1處分
1-2-2. 未依 [新聞] 格式發文,包含:
1. 未附原文連結、連結不能點擊或不能正確連結網頁者。
2. 未完整貼出原文、未排版或簡體中文未翻譯為正體中文造成閱讀困難者。
3. 未附心得,或心得部分未註明為心得者。
有違以上三款任一者,板規4-1處分。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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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新聞需有心得評論,未附上三十正體中文字以上評論或分析,或心得內容濫竽充
數,依板規 4 相關條款處分。
1-2-4. 新聞重覆發佈者,刪文但不累進。與現有文章重複過半,視同重複發布。
1-2-5. 新聞如有以下情勢,板主視狀況以板規 4 相關條款處分。
1. 新聞內容與經濟或股票無強烈關係。
2. 心得內容與經濟或股票無強烈關係。
1-2-6. 新聞非正體中文者,需翻譯至可閱讀之狀態,違者依板規 4 相關條款處分。
1-2-7. 政府官員或外資對台灣總經、產業看法的新聞,每人每月限發四篇,
且內容不得類似;回文必須有具體論述,酸文或意識型態看法請在置底閒聊文
內進行,違反以板規4-10處理。
1-2-8. 若新聞來源為特定意識型態媒體、未有記者署名者(編輯不算)或內容抄自本站文
章者,板主得以自由心證判定內容與心得是否適當,違反之新聞以板規4-1處分。
1-2-9. 不得發表由投顧業者發表之新聞、專欄及社論,違者以板規4-3 處分。
以其他分類規避者,亦然。
1-2-10. 張貼超過七天之舊聞者,刪文。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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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心得]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3-1. 本分類提供「操作手法」、「經驗分享」、「教學」等較偏檢討或分享類的文章,
不希望有其他性質的文章寫到這一區。
1-3-2. 此分類為本板精華區主要收錄文章分類
進入名人堂的耆老多以分享此類文章為主
著重觀念和方法,而非標的是什麼。
1-3-3. 分享可以舉標的為例,
但內容只要屬未來性的預測或分析有推薦意圖,也請麻煩寫到 [標的] 分類。
指數類的心得分享未來也請寫到 [標的] 分類。
1-3-4. 只要內容有違以上三點,板規4-1處分。
除以上三點外,內容仍受板規4規範。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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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請益]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4-1. 此分類適用詢問、解惑股票相關事務,如:
1. 系統軟體問題。
2. 交易策略優劣或比較。
3. 親友過世的股票處理。
4. 資券回補、斷頭或除權息、申購處理。
1-4-2. 可提及標的,但是只要屬以下如:
1. 問標的漲跌,或持股分析。
2. 預測性質,個股或產業未來性。
3. 請求推薦,或有推薦意圖。
請使用 [標的] 分類 違者板規4-1。
1-4-3. 請勿於本板詢問手續費、選擇券商、交割異常相關問題,
違者處警告一次、刪文處分。
券商手續費與選擇券商請恰 Broker 看板,交割異常等券商方面相關問題請優先
洽營業員。
1-4-4. 除以上三點,文章內容仍受板規4規範。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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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情報]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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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來源:
網址: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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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與發文規範:
1-5-1. 本分類適用所有股票相關重大資訊整理或轉發之文章。
1-5-2. 每日法人買賣超、每日融資融券、證券交易所公告、上市上櫃發布、
營收、季報年報、股東會、除權息、法說會等消息及整理。
1-5-3. 範例格式於內文可做變形,項目皆包含即可,不符合格式與以上規定者刪文處分。
1-5-4. 來源須有報刊、網站名稱或網址,務求內容正確,
如錯誤者,依板規 4 相關條款處分。
1-5-5. 不得轉載不具國內外上市櫃公司董監資格之人員的社群媒體貼文,
違者板規4-1 處分,嚴重者以板規4-3 處分。
1-5-6. 情報重覆發佈者,刪文但不累進。與現有文章重複過半,視同重複發布。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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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閒聊]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6-1.發文時間與標題樣式
盤中閒聊 交易日上午 08:30 ~ 同一交易日下午 14:00
盤後閒聊 交易日下午 14:00 ~ 下一交易日上午 08:30
標題樣式如下:
[閒聊] 202X/MM/DD 盤中閒聊
[閒聊] 202X/MM/DD 盤後閒聊
1-6-2.發文內容規範
發文內容至少須提供台股加權指數及近月台指資訊,違者板規 4-1,
若盤中閒聊至 交易日上午 08:40
及盤後閒聊至 交易日下午 14:10
無符合發文內容規範之文章,或由板主代開[閒聊]文,
則不在此限,但文章內容仍受板規4-4規範。
此規範為減少搶發而空白文、一行文,再進行文章修改,遊走板規1-6-4的情形。
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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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置底標準與處理方法
最準時且標題正確的的予以置底,其餘應自刪或板主群刪除。
時間以內文時間為基準;若因應重大事件,僅板主有權開hate區。
置底後禁止自刪文章,非板主不得開hate區,
違者板規4-1並依4-0水桶七日處分。
1-6-4. 閒聊文修文規範
禁止原作者未經板主群許可自行編修標題、時間或板友推文。
閒聊文具有看板服務的性質,修改標題、時間或板友推文會造成紛爭;
可補充內文,但僅限於增加資訊的完整性。違者板規4-9水桶七日。
1-6-5. 言論適法性
言論消極面要求合乎適法性,證券市場是高度監理受管制的場合,
對各種禁止行為有表列於法條中並非能夠任意妄為。
於盤中造謠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若推文有造謠狀況者,經檢舉且確有違規者,
或言論與事實落差過大者 板規4-8處分。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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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連假期間閒聊
在國定假日、補班日期間,使用者得視情形另發「盤後閒聊」文,
內容得不受板規 1-6-2 限制 (但仍受板規 4-4 所規範)。
1-6-7. 其餘未盡事項同樣受板規4之所有規範管理。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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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公告]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7-1. 板主群及上級幹部專用分類,
一般使用者如使用或回覆「公告」文,將以板規4-0處分。
1-7-2. (廢止)
1-7-3. 板務討論除於公告文推文討論外,一律至 StockPicket 看板貼文討論。
違者依板規 4 相關條款處分。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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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創作] 分類說明
說明與發文規範:
1-8-1. 此分類內容分為兩大部分:
1.修改歌詞、文章、詩詞抒發壓力
2.個人創作股市相關資訊程式、APP、網誌等分享
是為了要讓板友在心得分類外有另外選擇,心得主要還是以操作手法為主。
希望以此分類,避免真的要找操作心得的板友被影響。
1-8-2. 創作內容、取材及頁面仍須遵守板規4規範,不可創作跟股板無關的文章。
1-8-3. 創作類別一人一週一篇為限。
1-8-4. 每個台股開盤日之14:00至下個開盤日之8:30,限額5篇[創作]分類文章。
且於盤中時間 (08:30-14:00)禁止發布[創作]分類文章,
個人創作股市相關資訊程式、APP、網誌內容不包含於文章額度及時間限制,
但禁止帶有付費內容或利益對價之宣傳,違者板規 4-3 處分。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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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問卷] 分類說明
範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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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可板主:
研究者姓名:
指導教授與研究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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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與發文規範:
1-9-1. 本板不歡迎與本板性質相違背之問卷,
且僅接受學術性質問卷,
不接受非屬學術性質問卷。
1-9-2. 有關研究生問卷調查之文,
1. 請先至 StockPicket 看板申請,由板主群審核。
申請前請務必詳閱股檢板規 3-1,違者恕不受理。
2. 內文需說明認可板主、研究者姓名、指導教授與研究單位。
3. 一周以一篇為限,同問卷以三篇為限。
違者以板規4-1處分。
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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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票板板規執法範圍
2-1 本板板規執法範圍僅限本看板文章 (含簽名檔) 、投票建議與推文,
包含文字、縮圖網址所示圖片、網址所示非個人化內容等。
非本看板文章與推文內容,請至 《Violation》 看板檢舉,或洽其他救濟管道。
2-2 轉錄文章包含內容與轉錄推文,概由轉錄者承受違規處分。
P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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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檢舉及申訴辦法
檢舉及申訴請至股檢板 (StockPicket) 看板發文,始進行受理。
發文檢舉前,請先詳閱股票板及股票檢舉板 (以下稱股檢板) 板規。
說明與注意事項:
3-1. 檢舉及申訴以至 股檢板發文 為原則,其餘管道需先知會板主以免延誤時效性。
3-2. 檢舉文要件請見股檢板 2-1 板規,未依格式檢舉,板主得不受理。
3-3. 檢舉事證請詳附並標示欲檢舉部份,並作具體論述,缺乏以上任一將不受理。
3-4. 若提供事證不足或連結等非看板上的資源若被移除將無法追查,
板主得因事證不足不處分。
3-5. 其餘股票板板務、詢問、提案等一併由股檢板受理。
P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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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除有緊急性,看板違規以板友檢舉為主,板主主動查察為輔。
3-7. 檢舉人請注意股票板板規執法範圍,詳細說明請見板規2。
3-8. 檢舉人請注意違規之追溯期為 14 日,板規5 & 8之違規則無追溯期。
3-9. 經檢舉之案件板主須在 7 日內受理,請待檢舉 7 日後再至股檢版詢問進度。
3-10. 經查有濫訴、誣告行為者,板主群將向小組長申請拒絕受理其檢舉。
此犯行構成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1. 檢舉節錄斷章取義致使語意完全相反者
2. 憑空杜撰違規內容誤導板主處分者
3. 違規客觀事實完全虛假者,但於原發文者編修文章時,不在此限
(板主可以查到編輯記錄)
4. 以無關言辭強加於所檢舉的內容之上者
5. 要求板主為一定判斷,並利用板主為或不為該判斷惡意使用之要脅者
P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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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違規與處分規範
說明:本板處分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案一罰 (以處分公
告計),有處分紀錄者於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
處分,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 處分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七日、水桶一月 (30 日)、水桶一年 (365 日)。
處分累進原則補述 (見公告 #1VjE2ZTB)
1. 本板累進加重原則為一案一罰,在處置當下若先前在板上一年內有處分之公告,且所
違反的板規與當時相同,依本原則累進之。(舉例請見 #1aJXqHdT #1aSrFGS1)
2. 若處置當下有多項待處分違規,且先前沒有違規處分紀錄,以處分較重者計。
如為短期內連續違規,且遲誤不可歸責於板主 (依板規 3-9) 時,以基本罰則倍數累
計的方式計算應受處分之期間 (「刪文」、「警告」罰則除外)。
3. 處分累進原則意旨為加重刑責,若累犯之刑責低於本刑,本原則不得適用。
例:先前違反4-1刪文,後違反4-3。4-3本刑為水桶七日,但依加重原則計為警告,
仍處水桶一周。若遇到此般因本原則減輕刑責之情形,本原則不適用。
4. 依照從輕從新原則,若先前有因為舊制(一文一罰)且依新制應減輕處分者,可統一管
道站內信板主尋求救濟,經審核後得改判和減輕刑責。本救濟僅適用於2020年6月之後
的判例。
5. 對於惡意鬧板行為,板主仍得依4-0進行主觀加重處分。
P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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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4-1至4-10規範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刪文、退文並加重處分。
4-1. 未依文章格式及分類相關規定、未排板致使閱讀困難者、
轉錄他板文章未移除推文者,刪文。
依文章格式發文為一看板之基礎要求,排板則是為使閱讀者方便閱讀,
移除推文是表示尊重各板不同板風之意,
若連這些都不願意做到,何必發文佔用版面。
4-2. 閒聊文、日記文、股票點薄弱、伸手文、喊盤文、無關股板之文章,刪文。
4-2-1. 閒聊文:無建設性言論或非以研究或請益為目的者,請至置底閒聊區。
4-2-2. 日記文:把股板當個板者、發心情文或未附心得之對帳單,請至日記板。
4-2-3. 伸手文:請益卻未作功課者。
4-2-4. 喊盤文:誇大言論或發文分析內容不充實者。
4-2-5. 股票點薄弱:通篇非以股票分析或研究為主軸者、內文與股板無關者。
4-2-6. 手動置底:內容不足之回文者,請使用大 E 編輯原文或推文。
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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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廣告文、簽名檔、推文提及業務 (請到Broker板)
對價關係之文章 (二手書請至barterbooks),水桶七日。
Stock 看板基本上屬學術性看板,歸屬在國家研究院群組之下,
所有對價關係、廣告性質的文章嚴格禁止。
4-3-1. 圖片廣告取締範圍:
板規 4-3 的取締範圍包含"帶有聯絡資訊的圖片"。請見公告 #1VjZeli4。
4-4. 注音文、空白文、文章未滿三十正體中文字、灌水文等,水桶七日。
以上除注音文外,有些字數過少麻煩善用推文,若要發文則請充實內文,
若為操作問題則為個人因素,請熟悉操作系統避免誤犯板規。
4-5. 文章中或推文引戰、髒話、不雅用詞、人身攻擊等、重複類似論述者,
水桶七日。
4-5-1. 引戰、人身攻擊:
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者。
其中針對個人部分,應由當事人檢舉成案。
4-5-2. 髒話、不雅用詞:
泛指國罵等使人不舒服用詞。但如從語意上可得知非針對特定人士或群體者,
得不予處分。
4-5-3. 重複類似論述者:
泛指不斷重復無意義之類似之發文或推文,致使其他使用者觀感不佳者。 P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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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4-6-2. 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一月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4-7. 徵友文、徵友推文、徵站內信、徵 LINE 群組等,警告。
徵友請至AllTogether看板,若違規情況嚴重者將以板規4-0或8處份。
4-8. 造謠、不實言論者,水桶七日。
發表與事實不符之言論致使他人誤會市場動向者。
嚴重者以4-0加重處份。
同時請注意言論適法性,於盤中造謠可能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
六、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
4-9. 禁止刪修推文,水桶七日。
刪修推文者將受處份。
除外條款:不包含違反站規的推文或經原推文者同意後所為之推文刪修,
且不包含原文章刪除一併刪除之情形。
P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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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發文限制以一日五篇(含刪文、回文)為上限,水桶七日。
為避免板友大量發文造成洗板狀況,訂立此規。 板主發公告不在此限。
4-11. 發言違反批踢踢站規、刑法者,水桶一月。
違規與否,以板主群多數決為準。
提出檢舉時,應具體列明違反之站規、刑法內容,否則恕不受理。
P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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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身連坐條款
分身處分辦法,說明如下:
5-1. 分身認定得從下列兩者擇一處理:
5-1-1. 經發現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者,
於使用者提出檢舉、板主查證屬實後,得逕予行政連坐處分。
1. 90天內IP重複一次。
2. 一年內IP重複三次。
3. 多次多處揭露高辨識度之資訊,如足以辨識為同人活動之不同紀錄等。
5-1-2. (刪除)
5-1-3. 經發現有以下四種情形之一者,
於使用者提出檢舉、板主查證屬實後,
相關程序依群組公告 #1cU-Qd40 (AboutBoards) 第五條執行。
1. IP前三碼多次重複。
2. 文氣與用詞異常相近。
3. 超過三個月前曾有相同IP。
4. 雖具辨識度,但不足以辨識為同人活動之相同紀錄。 P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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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若帳號部已有相關分身判決,板主群可直接引用以執行處分。
5-3. 帳號部認定之分身在股票板板的違規將採連坐累進制,
在分身判決未公告前視為個別帳號處分,
但當被判定為分身帳號時,
將以採連坐累進制追溯調整所有分身帳號處分,
扣除已執行部分補足水桶期間以杜絕相關分身重複進出水桶亂板之現象。
5-4. 退文者,不進行連坐處分。
5-5. 疑義部分以板規或板主公告說明之。
5-6. 分身連坐條款適用於使用者於水桶期間使用分身帳號推、發文者。
5-7. 分身檢舉應以通告信方式寄達板主群,請勿在公開板面進行檢舉。
5-7-1. 檢舉信件標題應列明所有欲檢舉之所有分身帳號,
例:[分身] rayaaaaa raybbbbb rayccccc
內文應包含被檢舉ID、禁言公告、佐證資料,
並盡可能詳細說明其違規情形。
P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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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手機發文注意事項
說明:
6-1. 手機發文同一般發文,違規處分同一般使用者。
P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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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書籍討論相關規範
本看板為財經法律財經群組下之學術性質看板,根據群組組規:
「本小組禁止一切營利行為,或任何以營利為目的所從事之活動,包括廣告招攬、
募集團購、資金借貸、諮詢服務及其他相關情事,違者除不公告直接刪文水桶,情節
重大將列為國家研究院不受歡迎之使用者。」
特此針對書籍討論定立規範。
本板為促進討論,但又為了避免違反群組規,故訂立以下規範:
7-1. 超連結禁止連向網路商店等涉及買賣相關之網站。
7-2. 若目的為推薦,請以 [心得] 分類並以讀書心得的方式發文,並充實內容。
7-3. 禁止文章或推文有以營利為目的之傾向。
有違反以上三點者,以板規4-3廣告文相關規範處分。
P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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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禁止招收會員條款
根據板友檢舉,有板友透過板上文章或站內信招收會員、分享
標的,且文中提及回饋等涉及金錢利益分配之事項。在此板主
群針對此類文章或站內信給予回覆說明如下:
依證券交易法與投信投顧法相關子法,對散布不實消息炒作股
票或操控股價,影響市場秩序恐違反證券交易法;證券金融業
從業人員,如果不具有分析師資格,卻對不特定人推薦特定股
票、建議買賣價格、收費招攬會員等恐違反投信投顧法。
而文章連結之部落格或私人站內信等並非板主群看板管理的範
圍,但因板友舉發而使板主群知悉相關事證,將保留相關證物
,日後若有需要,將依法提供給金管會或檢警單位協助調查。
日後板上文章或其連結有招收會員之嫌疑者,不論有無收費,
將直接予以刪文,且ID以水桶十年處分;先前已發文者,文章
砍除外,其餘處分既往不究,特此公告。
P29
───────────────────────────────────────
9. 特赦條款
9-1 除違反條款 5、8 招收會員者,水桶處分以一年為限。
凡因非條款 5、8 違規,遭水桶處分超過一年者,執行一年期滿,
得至 StockPicket 股檢板申請特赦,解除水桶。
P30
───────────────────────────────────────
※ 板規修編紀錄
※ V3.4.2 依公告 #1Wd0AK-F 改正板規1-0發文限制 (210819)
※ V3.5 依公告 #1XCF0U95 修正版規3。補述1-1-8
※ #1Xcw1289 (StockPicket)相關內容修正1-5、1-8,補述1-5-3
※ #1XcwUsb6 (StockPicket)相關內容增修1-6-2 (211128)
※ V4.0 調整部分發文內容規範、調整板規、統一用詞、新增特赦條款。 (220117)
※ V4.1 調整部分板規,並新增上位法違規條款,詳見 #1ZPrDE0v (Stock)。(221106)
※ V4.2 依 #1ZqIFNkw (Stock) 公告修正板規五。 (230125)
※ 依 #1aBP09hl (Stock) 公告,暫時調整板規 1-6-1。 (230405)
※ V4.3 調整部分板規,詳見 #1aJWWCHm (Stock)。 (230430)
※ 補充「處分累進原則」情況四敘述連結。
※ 修正板規 1-2-3,詳見 #1apZmHcn (Stock)。
※ 微調板規對應頁數,不影響板規內容。
※ V4.4 調整部分板規,詳見 #1bpRzSr3 (Stock)。 (240215)
※ V4.5 調整部分板規,詳見 #1cIR-nzb (Stock)。 (240519)
※ V4.6 修正分身條款板規,詳見 #1cWoEv4Q (Stock)。 (240702)
V [母版本] . [子版本] . [補述版本]
母版本變動:板規架構、編排、內容有大幅度修改,需公告。
子版本變動:增加、刪除、修改條文,需公告。
補述版本變動:對現有條文於文字上做補述,不需公告。 P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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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yccccc (1.34.94.188 臺灣), 07/02/2024 15: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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